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茲公告修正本公司「一卡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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茲公告修正本公司「一卡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」第一條,並自 110 年 01 月 18 日起生效實施。

有關前述修訂內容,請參閱下列新舊條款內容對照表。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,請依「一卡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」第二十三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。使用者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,推定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。

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修訂對照表

項次

修正後

修正前

第一條

一、主管機關許可字號:金管銀票字第10600168000號

二、公司及代表人名稱: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

代表人:李懷仁

三、申訴(客服)專線:(02)6631-5190、(07)7912000

服務時間:09:00~22:00

電子郵件信箱:linepayipass@i-pass.com.tw

四、網址:https://www.i-pass.com.tw/

五、營業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1號4樓

一、主管機關許可字號:金管銀票字第10600168000號

二、公司及代表人名稱: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

代表人:張修齊

三、申訴(客服)專線:(02)6631-5190、(07)7912000

服務時間:09:00~22:00

電子郵件信箱:linepayipass@i-pass.com.tw

四、網址:https://www.i-pass.com.tw/

五、營業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1號4樓